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6年) 第五章 香港驻军人员的司法管辖 第二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驻军法(1996年) 第二十五条 第五章 香港驻军人员的司法管辖 第二十五条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诉讼活动中,香港驻军对香港驻军人员身份、执行职务的行为等事实发出的证明文件为有效证据。但是,相反证据成立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 目录 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