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1990年)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二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和表决程序(1990年) 一、 一、 立法会的产生办法 (一) 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议员每届60人,第一届立法会按照《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第一届政府和立法会产生办法的决定》产生。第二届、第三届立法会的组成如下: (二) 除第一届立法会外,上述选举委员会即本法附件一规定的选举委员会。上述分区直接选举的选区划分、投票办法,各个功能界别和法定团体的划分、议员名额的分配、选举办法及选举…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