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 二、 不少于一百五十名的选举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1990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二、 不少于一百五十名的选举委员可联合提名行政长官候选人。每名委员只可提出一名候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附件一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1990)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