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2019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食品生产经营 第二十六条 餐饮服务提供者委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清洗消毒服务的,应当查验、留存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消毒合格证明。保存期限不得少于消毒餐具饮具使用期限到期后6个月。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