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2年) 第六章 食品卫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2年) 第二十九条 第六章 食品卫生管理 第二十九条 出口食品由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进行卫生监督、检验。 海关凭国家进出口商品检验部门的证书放行。 第二十八条 目录 第七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