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2年) 第六章 食品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2年) 第二十四条 第六章 食品卫生管理 第二十四条 食品生产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销售者应当保证提供。需要索证的范围和种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二十三条 目录 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