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2年) 第三章 食品添加剂的卫生 第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试行)(1982年) 第十条 第三章 食品添加剂的卫生 第十条 生产经营和使用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得经营、使用不合格产品和非指定工厂的产品。 第九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