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第四十九条 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本法规定的行政处罚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决定。本法规定的行使食品卫生监督权的其他机关,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依照本法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第四十八条 目录 第五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