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2007年)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飞行基本规则(2007年) 第一百二十条 第十一章 法律责任 第一百二十条 飞行保障部门及其人员未按本规则规定履行职责的,由有关航空管理部门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或者纪律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一百一十九条 目录 第十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