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 第八条 外国船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1992年) 外国船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第八条 外国船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不得损害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 外国船舶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机关依法处理。 目录 第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