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199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应当结合未成年人不同年龄的生理、心理特点,加强青春期教育、心理矫治和预防犯罪对策的研究。 第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