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 第五十二条 第四章 预算执行 第五十二条 政府财政部门应当每月向本级政府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具体报告内容和方式由本级政府规定。 第五十一条 目录 第五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