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1995年) 第三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三条 预算法第四条第一款所称“中央各部门”,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和社会团体;所称“直属单位”,是指与财政部直接发生预算缴款、拨款关系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四条 第二条 目录 第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