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1994年) 第四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四条 中央政府预算(以下简称中央预算)由中央各部门(含直属单位,下同)的预算组成。 中央预算包括地方向中央上解的收入数额和中央对地方返还或者给予补助的数额。 第三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