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2014年) (一) 第十章 法律责任 第九十二条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行政责任: (一) 未依照本法规定,编制、报送预算草案、预算调整方案、决算草案和部门预算、决算以及批复预算、决算的; 第九十二条 目录 (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