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2010年) 第九章 预备役军官的退役 第五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2010年) 第五十八条 第九章 预备役军官的退役 第五十八条 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 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六十岁; 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五十五岁; 担任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五十岁。 第五十七条 目录 第五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