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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2010年) 第九章

第九章 预备役军官的退役

第五十六条 预备役军官达到平时服预备役最高年龄时,应当退出预备役。 第五十七条 预备役军事、政治、后勤、装备军官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 第五十八条 预备役专业技术军官平时服预备役的最高年龄: 第五十九条 未达到平时服预备役最高年龄的预备役军官,由于伤病残或者其他原因不能继续服预备役的,应当退出预备役。 第六十条 预备役军官退出预备役的批准权限,与本法第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权限相同。 第六十一条 预备役军官退出预备役时,根据其服预备役的时间和贡献,颁发相应的荣誉证章。
第五十五条 目录 第五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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