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2010年) 第四章 预备役军官的军衔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2010年) 第三十四条 第四章 预备役军官的军衔 第三十四条 预备役军官军衔的肩章、符号标志式样及佩带办法,由中央军事委员会颁布。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五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