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1995年)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备役军官法(1995年) 第五十五条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五条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退出现役的人员,服人民解放军军官预备役的,适用本法。 第十章 目录 第五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