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应当尊重其形式和内涵。 禁止以歪曲、贬损等方式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