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 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 第三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2011年) 第三十六条 第四章 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传播 第三十六条 国家鼓励和支持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设立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场所和传承场所,展示和传承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