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非机动船舶海上安全航行暂行规则(1958年) 第七条

第七条 非机动船应当避让下列的机动船:

从事起捞、安放海底电线或者航行标志的机动船;

从事测量或者水下工作的机动船;

操纵失灵的机动船;

用拖网捕鱼的机动船;

被追越的机动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