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2011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实施条例(2011年) 第三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根据《集会游行示威法》制定的实施办法适用于本行政区域;与本条例相抵触的,以本条例为准。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2009) 第三十条 目录 第三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