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2009年)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2009年) 第三十二条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二条 在举行集会、游行、示威过程中,破坏公私财物或者侵害他人身体造成伤亡的,除依照刑法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可以予以处罚外,还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3)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2005) 第三十一条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