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2009年) 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二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会游行示威法(2009年) 第二十一条 第三章 集会游行示威的举行 第二十一条 游行在行进中遇有不可预料的情况,不能按照许可的路线行进时,人民警察现场负责人有权改变游行队伍的行进路线。 第二十条 目录 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