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202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陆地国界法(2021年) 第十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十五条 国家坚持平等互信、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谈判与陆地邻国处理陆地国界及相关事务,妥善解决争端和历史遗留的边界问题。 第十四条 目录 第二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