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 第五章 地震应急救援 第四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2008年) 第四十七条 第五章 地震应急救援 第四十七条 地震应急预案的内容应当包括: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预防和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响应和应急保障措施等。 地震应急预案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适时修订。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