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 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 第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1997年) 第十九条 第三章 地震灾害预防 第十九条 建设工程必须按照抗震设防要求和抗震设计规范进行抗震设计,并按照抗震设计进行施工。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