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15年) 第三章 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和接收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15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和接收 第十八条 船舶使用的燃料应当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鼓励船舶使用清洁能源。 船舶不得超过相关标准向大气排放动力装置运转产生的废气以及船上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