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05年) 第七章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船舶污染内河水域环境管理规定(2005年) 第四十四条 第七章 船舶污染事故应急反应 第四十四条 在内河水域内清除污染需使用化学消油剂的,应当事先向海事管理机构提出申请,说明消油剂的牌号、计划用量和使用地点,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