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2001年) 第四十六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六条 本法第五条第二款中所称的有关法律,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1985)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1991)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1998)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1999) 第七章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