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09年) 第一百六十条

第一百六十条 聚众斗殴,寻衅滋事,侮辱妇女或者进行其他流氓活动,破坏公共秩序,情节恶劣的,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流氓集团的首要分子,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