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0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铁路运输企业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经营方向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改善经营管理,切实改进路风,提高运输服务质量。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