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09年) 第三章 铁路建设 第三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铁路法(2009年) 第三十四条 第三章 铁路建设 第三十四条 地方铁路、专用铁路、铁路专用线的建设计划必须符合全国铁路发展规划,并征得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或者国务院铁路主管部门授权的机构的同意。 第三十三条 目录 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