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04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拯救珍贵、濒危野生动物,保护、发展和合理利用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制定本法。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