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 第四章 邮政业务资费和邮资凭证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1990年) 第二十六条 第四章 邮政业务资费和邮资凭证 第二十六条 邮资凭证是邮电部发行的,作为邮件纳费标志的有价证券,包括邮票,印在邮资信封、邮资明信片、邮资邮简上的邮票图案,邮资机打印的邮资符志。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