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政普遍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 本法所称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以合理的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政普遍服务。 本法所称邮政普遍服务,是指按照国家规定的业务范围、服务标准,以合理的资费标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用户持续提供的邮政服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