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政普遍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15年)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国家保障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邮政普遍服务。 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措施,支持邮政企业提供邮政普遍服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