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速查
下载APP
下载APP
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09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2009年)
第五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五条
国务院规定范围内的信件寄递业务,由邮政企业专营。
第四条
目录
第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