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2023年) 第三十八条

第三十八条 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有健全的培训机构和管理制度;

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管理人员;

有必要的教学车辆和其他教学设施、设备、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