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第七十九条

第七十九条 机动车驾驶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二十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可以单处吊扣一个月以下驾驶证:

不按规定会车、倒车或掉头的;

货运汽车不按规定载人的;

实习驾驶员不按规定驾驶大型客车、电车、起重车或带挂车的汽车的;

驾驶噪声和排放有害气体超过国家标准的车辆的;

不按规定拖带挂车或牵引车辆的;

不按规定驾驶履带式车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