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第六章 车辆行驶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第五十四条 第六章 车辆行驶 第五十四条 机动车驶入或驶出非机动车道,须注意避让非机动车;非机动车因受阻不能正常行驶时,准许在受阻的路段内驶入机动车道,后面驶来的机动车须减速让行。 第五十三条 目录 第五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