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第六章 车辆行驶 第四十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1988年) 第四十五条 第六章 车辆行驶 第四十五条 车辆行经渡口,必须服从渡口管理人员指挥,按指定地点依次待渡。机动车上下渡船时,须低速慢行。 第四十四条 目录 第四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