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1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的6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10年有效期的机动车驾驶证;在机动车驾驶证的10年有效期内,每个记分周期均未达到12分的,换发长期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 换发机动车驾驶证时,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机动车驾驶证进行审验。 第二十五条 目录 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