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200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二章 车辆和驾驶人 第二节 机动车驾驶人 第二十八条 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丢失、损毁、超过有效期或者被依法扣留、暂扣期间以及记分达到12分的,不得驾驶机动车。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