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11年)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一章 总则 第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经常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提高公民的道路交通安全意识。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执行职务时,应当加强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并模范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第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