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3年) 第八十八条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十八条 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第八十七条 目录 第八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