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 第五章 就业创业 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 第四十六条 第五章 就业创业 第四十六条 退役军人创办小微企业,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贷款贴息等融资优惠政策。 退役军人从事个体经营,依法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第四十五条 目录 第四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