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 第五章 就业创业 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2020年) 第四十四条 第五章 就业创业 第四十四条 退役军人服现役年限计算为工龄,退役后与所在单位工作年限累计计算。 第四十三条 目录 第四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