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021年)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2021年) 第二十七条 第四章 附则 第二十七条 本规定由海关总署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